为了使急诊抢救病人得到及时治疗,以挽救病人的生命为目的,特建立急危重症手术抢救绿色通道,并作如下规定:
1、急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是保证病人在30分钟内由门急诊科、放射科、B超室等地,能够直接进入抢救室或手术室进行抢救。
2、病情危急重的患者,应由分诊台护士立即直接送入抢救室先进行抢救,然后再补办挂号手续。外伤后有活动性出血的患者,分诊台护士应立即送达抢救室,并通知外科、骨科医师前来处置,由家属或陪人补办挂号手续并缴纳有关医疗费用。
3、心跳、呼吸骤停的患者,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同时送抢救室抢救,家属或陪送人员应补办挂号手续。凡心衰、呼衰、肾衰等脏器功能衰竭,休克,多发伤,急性大出血,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需心肺复苏或紧急手术挽救生命的急危重病人,可直接进入急诊绿色通道进行救治。
4、急诊绿色通道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使患者顺利进入急诊绿色通道。
5、来本院就医的急危重患者按病情的急缓、重轻享受优先服务。检查、转诊、住院和手术由本院人员陪送。
6、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急危重病人,急诊药房、收费处、各检查室、手术室须优先处置患者的就诊事宜。急诊医护人员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病人应遵循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进行急诊处置。
7、病情需要会诊时,会诊医师必须在接到电话后应于5-10分钟内会诊到位。若有必要,急诊科值班医师有权传呼院内有关人员参与抢救。急诊科急危重病人的诊断以及是否需要手术由急诊科及有关专科医师以上人员决定。
8、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需要紧急手术的急危重病人须遵循以下条款实施救治:
⑴专科医师于决定手术治疗后立即用电话通知手术室,手术室当班护士应记录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诊断、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手术组人员、通知人姓名等。
(2)急诊科当班医师或专科医师应在5-10分钟内开除术前医嘱,30分钟内做好必要的术前检查。
(3)术前医嘱由急诊科当班护士在10-15分钟内完成。
(4)手术室接到手术通知后立即通知麻醉师,麻醉师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各项准备。
(5)急诊科派护士与专科医师一道将病人送入手术室,并与手术室护士、麻醉师当面交接班。
(6)所属科室负责通知家属到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并协助催交医疗费用。
(7)手术完成后病人入住相应专科科室,如有争议由医务科裁决。
9、如需紧急抢救或紧急手术,但经费一时确有困难者,可根据情况开通绿色通道,事后由患者家属及时补交诊疗或住院费用,相应科室协助催交。
10、遇大批伤病员、中毒或传染病、严重多发伤、复合伤、外籍伤病员、高级领导干部应及时向本科主任汇报,同时向医务科、业务副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报告,以便组织抢救。
11、必须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医疗药物、仪器、设备及其它用品的充足、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