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院《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规定:临床医生或护士发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报告科室主任,于24小时内准确、规范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或“特殊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上交到感染管理科。为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奖惩制度,具体如下:
一、如无特殊原因导致迟报扣除科室绩效以处罚;发生瞒报、漏报且未造成医院感染暴发的扣除科室绩效以重罚。“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未按要求填写的,口头警告一次,如不改正的全院通报批评。
二、医院感染病例是多重耐药菌的,如无特殊原因导致迟报扣除科室绩效以处罚并口头警告;发生瞒报、漏报且未造成医院感染暴发的扣除科室绩效以重罚并全院通报批评。 “特殊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 未按要求填写的,口头警告一次,如不改正的全院通报批评。
三、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医院感染暴发及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卫计委《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六章“罚则”规定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四、医院感染病例是传染病的,迟报、漏报按《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如造成传染病暴发的由相关执法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处理。
五、对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上报医院感染病例,并未发生医院感染暴发的科室,给予奖励。